外賣小哥小馮像往常一樣騎著電瓶車穿行在上海的街巷中,他熟練地拐進普陀區一個小區,準備完成當天的又一單配送。可就在他駛入小區電動門的一剎那,身后緩緩關閉的大門不偏不倚撞上了他的車尾。電光火石間,連人帶車重重摔倒在地。誰也沒想到,這一摔,竟讓他確診為頸部脊髓損傷,更令他沒想到的是,這場意外會在三年后引發一場關乎勞動者權益的判決——法院最終判決小區物業賠償他21萬余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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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2年7月那個看似平常的送餐時刻,成了小馮人生的轉折點。送醫后,診斷書上的“頸部脊髓損傷”冰冷刺目。經普陀區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鑒定,他的傷情構成工傷八級;而后續司法鑒定又評定為十級傷殘。對靠靈活就業維生的小馮而言,這樣的傷情意味著什么,不言而喻。雖然保險公司支付了88361元的職業傷害保障金,但離彌補他的損失還遠遠不夠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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小馮決定起訴小區物業。他認為保安操作電動門時沒給自己留夠通過時間,才導致事故發生。而物業公司則辯稱電動門自動關閉是正常功能,小馮應能預見;更關鍵的是,他們指出事發時小馮左手握著手機放在車把上,單手控車存在安全風險,自身也有責任。
法院的判決書抽絲剝繭,清晰劃分了責任界限。物業保安在操作電動門時,本應對開合時間是否足夠通行有所預見,卻疏忽大意,導致門在小馮未完全通過時就開始關閉,未盡到安全保障義務,應承擔主要責任。但同時,小馮左手持手機影響操控電動車的行為,也構成安全隱患,存在部分過錯。最終,法院敲定物業承擔80%責任,賠償醫療費、殘疾賠償金、誤工費等合計21萬余元。物業上訴后,上海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維持了原判。
一個值得注意的焦點是:物業曾主張小馮已領取的8.8萬余元職業傷害保障金應從賠償中抵扣。法院堅決否定了這一主張,明確指出職業傷害保障屬社會保險范疇,基于《工傷保險條例》;而物業的侵權賠償則是私法領域的第三人責任。二者性質不同,傷殘補助金與侵權賠償中的殘疾賠償金不屬重復項目,不得抵扣。這一界定,為靈活就業者權益保障提供了重要參考。
這起“關門殺”事件背后,折射的是新就業形態勞動者普遍面臨的安全困境。他們整日穿梭于車流與人海,奔波在小區與樓宇之間,卻常陷入保障的“灰色地帶”。近年來,外賣騎手被虛假短視頻“賣慘”炒作、因謠言被貼上“殺人犯”標簽、甚至與保安沖突致死等事件時有發生,每一次都在提醒我們:這些維系城市運轉的身影,需要的是制度保障而非廉價同情,是法律護航而非輿論消費。
小馮的案例之所以重要,是因為它傳遞了一個明確信號——勞動者的安全與尊嚴不容打折。當法院在判決書中寫下“物業公司未盡謹慎注意義務”時,不僅是在為小馮討回公道,更是在為所有奔波的騎手撐腰。城市生活中那些看似不起眼的角落,電動門的開合、道路的暢通、小區的管理,都可能成為勞動者安全的關鍵環節。
走出法庭時,小馮的步履或許依然沉重,但這份判決的分量,已悄然落在每一個穿行于大街小巷的騎手肩頭。它沉甸甸地提醒著:那些維系著我們便利生活的人們,值得被看見、被尊重、被保障。而一個社會的溫度,往往就體現在它如何對待那些最奔波的身影上——不是通過濾鏡下的“賣慘”,而是通過實實在在的制度完善與法律保障,讓勞動者有尊嚴,讓付出者有保障,讓受傷者不寒心。